根据《武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》(武大继教字〔2013〕1号)的规定,学位授予的成绩标准如下:
1. 课程考试成绩: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每科都必须≥75分。
2.外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(1)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,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;
(2)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、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,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(PETS-4)成绩合格。
以上条件从2013秋学员起严格执行,不符合条件者不能申请学位。
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15年9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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